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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散伙”时,“经济补偿协议”的设计(隋彭生律师业务231)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7-13 8: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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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散伙”时,“经济补偿协议”的设计(隋彭生律师业务231)
例: 张女与李男同居数月,偶然发现李男已婚,遂提出“散伙”,并以李男骗了自己为由要求补偿。双方签订了“经济补偿协议”,约定李男向张女分三期补偿30万元。李男向张女支付10万元后反悔,并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拒绝支付其余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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