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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的法官群体:关于金林响法官的案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7-20 20:52:37

冷漠的法官群体:关于金林响法官的案子


以@偶像张熙怀 (貌似是位匿名检察官)为代表的人,质疑我和吴鹏彬律师隐瞒什么案情。其实,真正关心此去看我们公布的判决书,和辩护词,就可以看清楚,根本就没有隐瞒,因为徐云飞受贿与否和金无关。但,有几个人会真正关心金法官这种案子,最多是简单看看而已,哪怕是同行,我敢肯定,没几个法官会认真看此案判决书和辩护词。说实话,法官、检察官这个团体,远远比不上律师之间的互助。他们生活在染缸里,以为人人都被污染,谁出事都很正常。或者认为自己是干净的,别的法官都可能是不干净的。为简单起见,我也想顺便说二句这个案子。也算最后为金法官,说两句。


金林响的女儿,西北政法大学在读,在一审期间就联系我,但是当时已经开过庭,我看了下一审判决,也无法得出金是否无辜的判断,因此,后来就搁置了,一直等一审判决,实报实销,金林响自己出狱,来上海找我,我看了材料,认为够不上犯罪,但是,考虑我自己的收费标准,如果金要出钱,会是较大的负担,考虑,金法官并没有查出任何的受贿,至少是一个清白的法官,在当下已经不容易,我决定援助,我和我的同事严律师,吴鹏彬律师,总共去了四次金华,每次都是二天,当时是大冬天。第二次去开庭时,金华中院居然没有提前三天送达传票给被告,导致我们白跑一趟,法院并无任何致歉赔偿。


第三次是我们要求看讯问录像,因为根据最高检的规定,渎职案件要全程录像,金林响的案件有11盘录像,检察院只肯拿出一盘录像,其他二盘只肯给看签字环节。其他的8盘录像都不肯出示,根本没达到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义务。就这一盘录像中就可以看出笔录内容和录像不符,最关键的是,是否知道阴阳合同,是否知道收条是假的。这这二点,录像中都可以看出,金没有如笔录上那么说,是讯问的检察官自己说的并写上去的。录像并可以看出,检察官有用金林响上大学的女儿来威胁金的嫌疑。


一审判决主要说,金明知阴阳合同,且让被告补了一份收条,由于阴阳合同系立案庭的事情,最后判决是以明知收条是伪造而采用,故枉法裁判,由于金没有收钱,但说是他讯私情,私情就是原告是他的同事徐云飞的妻子,被告和原告谈好土地房屋买卖,但谈好价钱之后,由于义乌市有土政策,不能过户,但通过法院判决能过户。徐和对方就伪造了一个小标的的合同,270万?,因为300万以下是徐和金所在法庭可以受理的。徐的供词认为金知道,金认为自己不知道。在录像中,金林响说,但对阴阳合同这种事情,义乌法院很多,只要当事人不说明,法官是不管的。但,检察官记录是,金说我知道是阴阳合同。


实际一审判决最关键的认定是收条,金在审理中发现,合同约定要付款,但没有付款凭证,就对原被告说,没有支付凭证,很快,当事人就到隔壁写了一个支付凭证。事实上,这是金法官不懂民事法律,因为他以前都在做刑事法官,被告都认可收到钱,没有支付凭证,也一样可以做出判决,被告自认。金刚调到民事职位才3个月,而他的同事徐云飞已经做很多年的民事法官,徐云飞认为这个案子,双方都谈好了,只是需要出一个判决书,金事实上也是相信徐云飞,于是,这个案子从收案(是立案庭的时期),到开庭时间非常断,但是,考虑到金所在的法庭就叫民简庭,案子简易出判决,无非是法官自己的手头的活,他认为双方都认可,就很快出了判决,最后,是因为出卖土地房屋的人反悔了,认为卖便宜了,去检察院告,才出的这个事情。徐云飞被查处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受贿,但他配合检察院,明显轻判,而金林响没有任何受贿,最后徐、金两人被判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这个据以定罪的所谓伪造的收条,其实金林响早就忘记了,在录像中,金林响认为没有收条,当时就判了,是检察官告诉他有收条,他还是记不清,最后是检察院自说自话,并写入笔录。说明,这个事情,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在笔录中,变成了他知道这个收条是假的。金华法院在法庭上也没有播放这个录像,律师要求播放,但是,不同意。当时金华中院的前刑庭庭长,时任金华下属东阳法院的院长被检察院抓了。金华中院噤如寒蝉。浙江法院系统,前几年高院副院长自杀,高院副庭长杀人碎尸,下属宁波中院副庭长被抓,浙江的法院系统,都在检察院的枪口下,我看没几个浙江法院敢顶住检察院压力做出良心判决。这也是我认为为什么冤案这么多的原因之一。我当时办宁波章国锡的案子二审时,宁波检察院就抓了宁波中院的法官,最后的判决结果,天地之别,原来章国锡一审非法证据排除成立,受贿只有6000元(律师仍认为有问题),被判免于刑事处罚,二审就变成受贿近3万元,判实刑二年,把已经自由的章国锡重新抓进去。昨天章国锡给我电话,说服刑满了。我对他说,不要报复,但仍要用其他方法伸冤。


说实话,金林响案子中,检察院的笔录用U盘拷贝,连错别字都拷贝,不但金林响的笔录有拷贝,徐云飞的多份笔录也有拷贝,甚至金、徐的笔录都互相拷贝。但我当时并没有将此发微博。因为章国锡案二审判决时,浙江省检察院的微博就幸灾乐祸地发一条,意思是“看看炒作的结果,章国锡不就重判了”。我想,他们的观念难以一下子改变,金林响的案子,我就少发微博,没想到最后的结果仍一样。因为炒作、出名只是他们的借口,无论如何,他们只要出手了,就不能由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把冤案办成铁案。浙江翻案的两个案子,都是真凶出现,而不是其他。这样冤案洗白的几率有多低?没有真凶的这种所谓受贿,枉法的案子,如何能翻案?


金林响的案子,我在当地检察院的一个同学私下也认为有问题,最后如何?二审的法官,卢亮,连个判决都不认真写,说理几乎没有,对辩护人花那么多时间所整理,提出的意见,连归纳都没有,更不用说。怪不得检察官,第二轮就不辩论了,因为不管他们说还是不说,他们总能赢。但不客气地说,现在我遇到的检察官的整体水准在下降,因为,不管如何,他们都能赢,何必去追求说理呢?


我网上看到一个@马锡五法官 的人说,这个案子,审判长让律师表演,我真的是非常生气,你去看庭审,律师那句话在表演?我们自认在扣着法条、证据在说话,如果是表演,检察官早就会指出来。至于庭审中,有旁听的人鼓掌,不是我们律师能控制的。审判长,连证人到门口了都不让出庭,我也忍了,我认为,大家都是法官,总归还是会有点恻隐之心。事实上,我失望了。法官群体,冷漠异常,只有少数法官,甚至我可以说,极个别法官会去关心他们的同行。仔细看判决书,会去旁听,其他人不知道出于各种心态,都异常冷漠。


话说回来,以后再有法官可能被冤枉的案子,我仍会一视同仁,视同所有可能被冤枉的人一样,如果符合援助条件,一样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就按标准收费。不再期望因为被告人是法官,而心存期望。心冷了很多,因为感觉这个群体冷漠,大家都呆在这个体制的染缸里,互相认为其他人被染黑了。许多老检察官也一样。(我仍寄希望于年青法律人,希望他们能心存善念,追随光明)。体制内许多人,所有的事情,都从名利二字出发,去度量人,去作诛心之论。我虽然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孔老夫子讲的仁者爱人,多少会践行一点。孟子曰,何必曰利?也会偶然为之。和他们讲爱心,真是@夏虫不可语冰。我只是在满足生活之余,做点为爱而爱的事情,不是每个事情,都要去算计。人生不是算盘,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


坦白说,金法官,在做法官时,也是一个极守本分,不关系世事的人,不上微薄,等自己出事了,才发现,需要其他人的援助和发声。这样的法官,有多少?社会上这样的人,有多少?用刀尔登的话,平时看羊群里,今天少一只,明天少一只,都不关心,轮到自己倒霉了,才呼喊起来,可惜已经晚了。现在在法院做领导的,也是,知道(或者以为)自己手下很多人不干净,一旦被检察院抓一个,就赶紧划清界限,止血,义乌法院在金林响出事之后,居然还去做金的工作,让他赶紧认罪。似乎这样检察院就不会抓其他法官了。真令人齿冷!这哪里是真正的法官?哪里是真正的法院?


金华法院最后出这样的裁决书,寥寥几行字来应付自己同事的罪与非罪,卢亮法官这样的人,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这种司法,不改,死路一条!


(裁定书、辩护词请见前面一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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