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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律人治国”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3/19 18:36:29

 

我看“法律人治国”

 

越来越多的领导人具有法律教育背景,引发热议。一方大声叫好,认为法治春天即将来临;一方冷嘲热讽,认为不过是虚幻的自我安慰。双方都摆出了各种数据和例证,但都无法真正说法对方。期待和争论的背后,却涉及到一个非常古老的政治学问题:什么样的人最适合治理一个国家?

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为这个问题提供的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人的思考视角。根据“无知之知”,他指出,所谓的智慧,就是知道自己智慧的边界。一个人不可能全知全善全能,所以必须把不同的专业领域交给不同的专家,不同的专家也不要期待在专业领域之外指手画脚。治理一个国家,如同驾驶一艘航船,责任重大,更需要特殊的专业能力。苏格拉底并不否认自己作为哲学家,早已洞察政治真相,完全具备统治国家的资格。但在具体处理政治与哲学的关系上,他却为自己赋予了全然不同的使命,那就是超脱于政治,充当独立批判者的角色。

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痛惜业师为哲学殉道、被政治扼杀的做法,决定改变哲学与政治相互敌对的姿态,明确主张掌握政治真相的哲学专家应该勇敢地返回政治的洞穴,从事政治,治理国家。哲学王的统治资格,来源于他拥有最高的并且是统一的美德与知识,他是真与善的代言人,因此能够实施拯救政治的行动。这是一种彻底的反民主的统治观:一方面,哲学王的上台不需要通过选举,只需要通过教育去发现;另一方面,哲学王所代表的完善的政治理念,如同自上而下的恩典,完全绝缘于民众自主参与的政治活动。正义成为送出去的东西,而不是争取来的东西。

不管这样的哲学王理想,与专制、暴政、极权主义等为人诟病的政治实践是否有内在的思想勾连,也不管人类现实的政治史充满了多少丑陋肮脏、阴谋诡诈、残酷搏杀,但人们潜意识里一直期望,政治和哲学,都应该致力于实现人类美好的生活。即便到了民主与平等已经成为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现代社会,人们仍然怀有这种古典的政治梦,那就是由合格的治国者,无论他们是明君救主、伟大人物,还是精英圈子、先进集团,以他们的政治专长来建立幸福的地上天国。

今天人们对法律人治国的乐观其成抑或并不看好,何尝不是这种复杂心态的反映。然而,正如前面提到,这不过是如何看待政治的一种视角而已。我们的眼光不应该只盯着人,而不去看人背后的事,以及支撑着这些人事的社会生活的土壤。虽然这片土壤开始产出从政和治国的法律人,但不一定就能产出合格的或好的治国者。反过来,虽然作为治国者的法律人不一定符合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标准,但却表明决定一国政治发展趋势的土壤正在发生着变化。

整体而言,当今我国从政的法律人始终面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双重问题。所谓先天不足,是指我们的法律教育状况并不令人满意。相比法律知识技能的训练、法律思维方法的培育、法治观念精神的塑造而言,中国法学院的学生耳濡目染的更多是投机钻营、关系特权、实用功利的那一套。所谓后天失调,是指从政的法律人在政治场的历练中,必然会逐渐消磨法律人的意识和习性,而养成更多的政治生存的本能,包括权力利益的斗争哲学,冷峻现实的机会主义。当然,这也是古今中外所有政治人的必备“素质”。对中国法律人影响更扭曲更严重的是,我们的政治游戏长期以来都是以一种集权化的、运动式的、敌我维稳的方式运作的。

举出上述两点,并不意味着我会有某种失望或悲观情绪。事实上,我从来不是出身论者。尤其是在对政治人物的判断上,固化的出身论思维往往会令人大跌眼镜。但是,也正因为“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客观情况的存在,所以也不要期待在一种社会土壤不成熟的条件下,政治人物的观念和境界能到达什么样的高度。要看到个人的作用,但更要看到政治作为一种或合作、或冲突的博弈过程,它是多方力量互动均衡的结果。要承认法律人治国的背后是某种自生自发演进的历史力量,但更要因此将关注的焦点从你无法控制的“由谁统治”,转变到我们可以共同努力推动的“如何统治”上来。

是的,“如何统治”比起“由谁统治”,远远要重要得多。哪怕这个法律人接受的法律教育再一流,哪怕他抵御政治环境的意志再坚定,他也是某种游戏规则下的生存者,作为个体永远势单力薄。更何况作为统治者,即便都是法律人,他们仍然是统治者,仍然要追求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希望在民间,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如何统治”的真谛。当你不再关心“由谁统治”,你自然就会关心如何亲身参与统治,如何发言、行动、争取权利和自由,如何展现和壮大公民社会的力量,如何身体力行探索良好的规则,如何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

所以,我深深服膺托克维尔的两个论断。他说,法律人的精神,一定要超越大学和体制的高墙,化为每个公民的普遍的规则意识、权利观念和理性的公共生活习惯。法律人成为治国者,更大的意义是可以让我们看到法治和宪政观念成为基本社会民情的契机。我们乐于听到作为治国者的法律人说要忠于宪法,要敬畏法律,尽管说的和做的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话语的传播,蕴含着观念的不可阻挡的变革。至于如何通过行动来实现法治,大可不必寄望于上位者,因为我们自己才是最大的践行者。我们可以把无形的空谈化为有形的实干,可以把宣传的口号夯实为具体的实践。

托克维尔还说,在民主国家,个人之服从社会,不是因为他比管理社会的那些人低劣,也不是因为他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如别人,而是因为那些人是他们自己选举出来的。是的,成为主人,参与其中,这是一个社会和一个制度繁荣昌盛的奥秘所在。政治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是我们共同守护经营的产业。你如果把这种产业完全交托给别人,公共善就有随时演变为公共恶的危险。我们对正义和美好充满期待,但美善的东西从来不是自动长在树上的等着我们去摘的果子。每一点进步每一个成果,都蕴育于我们的投入、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之中。

同样是法律人的统治,为什么在不同国家效果大不一样?同样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组成的人群,为什么在不同规则下会出现或好或糟的秩序?这才是应该思考的方向。一切符合现代文明的合理观念及知识结构,皆有必要也有可能转化为有助于发挥每个人自由的适当社会结构,这才是制度努力的重点。公共政治生活是维护个人安全的必须,更是体现人类文明和荣耀的所在,这才是政治的本质。所有把共同体的某个或某部分成员排除在外、不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权利的政治,都是不正义的政治,这才是做出判断的标准。

因此,我无比期待一个法律人统治的时代到来,在这个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律人,因为我们都在践行正义的法则,都是在创造自由的幸福,都在成为一个个大写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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