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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受理格林科尔董事长顾雏军刑事申诉案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3 15:58:12
京衡律师受理格林科尔董事长顾雏军刑事申诉案 陈有西:顾雏军案完全是错案两级法院联合违法
陈有西表示,2001年,当时地方政府希望顾雏军来投资,协同工商局做了一系列安排,实际资本现金3亿元,专利技术无形资产投入作价9亿元,这样形成了12亿元的格林科尔的注册资本,后来因为要符合公司法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20%的规定,以天津公司收购的方式进行了转持股投资,原有的公司验资财产没有一分减少。这并不属于虚假注册和抽逃资金。另外,中国证监会立案查顾雏军用科龙为格林科尔担保2.7亿美元贷款,经过证监会调查结果证明是诬告,事实根本没有发生过。然后为了找出罪名,用“压库销售不是实际销售”为名,说科龙虚增营业额,是虚假业绩。认为科龙电器是连续两年被ST,怕被停牌才虚增了销售业绩。实际上,压库销售是实际已经销售,款已经回笼、销售发票已经开具、商品物主已经转移,客户为了节约仓库成本,才将商品仍然放在科龙,直接提货。所有的销售都是真实的。不构成虚增业绩问题。因此,公安机关认定这是虚假销售,这完全是不懂得电器行业的销售惯例。 陈有西与顾雏军早前并不相识。他表示,参与代理顾雏军案,是顾最近通过朋友联系他的,而此前仅了解当年的郎顾之争事件。相关资料显示,陈有西是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后辞职成为专职律师。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诉讼。 陈有西代理最有名的案件应该算是“李庄案”。对于顾雏军案,他通过查看案宗后认为,该案件只要稍微实事求是地看,都是很简单明了的。 “顾雏军挪用资金罪也不成立,顾带了1.7亿海外资金带到佛山来创业的,1990年在香港成立格林科尔公司,2000年上市,1998年在深圳成立格林科尔公司。2001年,当时科龙是3.7亿元卖给格林柯尔,格林柯尔要输血给科龙,格林柯尔先后借给科龙24亿元,只收回了21多亿,现在公安机关是把科龙还格林柯尔的钱定义为挪用资金。而断章取义不审查事先借进的钱。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陈有西指出。 顾雏军在现场也表示,如果佛山中院认为国务院2006年的办公会议,认定科龙全部抵销债权债务后,科龙应当支付给格林科尔的现金是2.2亿。如果这一纪要是可以由法院推翻的,那么办公会议的行政决定,把科龙转让给海信电器(600060,股吧)也应该推翻。“这样推翻的话,科龙只需要把欠海信的6.8亿元还了,然后再把海信的资产进行拍卖,相信能起码拍20亿元,这样对债权人来说也是好事。但事实,他们只推翻办公会议应该给2.2亿给格林科尔的结论,但里面的股权出让给海信的内容却没有推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顾雏军还称,现在的科龙公司听证中说,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审定,也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佛山市中院裁决完之后,把公司6.8亿的资产冻结,要求将一诉费支付给高院也不同意,导致高院以没有交纳上诉费为由,作撤诉处理。这样直接造成了格林科尔自己没有资金来上诉,丧失了上诉权。所以并不存在所谓二审。 在陈有西看来,这是完全违法的,两级法院都在联合违法。上级法院可以通知中院从6.8亿查封财产中支付1000多万上诉费。让顾的诉讼费从冻结的资产里进行划拨。中院也必须同意支付。冻结了顾公司的所有财产,然后以没有财产交付上诉费为对当事人作撤诉处理,这不是恶搞、违法吗?哪像个人民法院应当干的?事到如今,对科龙欠格林科尔2亿多不闻不问,科龙反而诉讼追债格林科尔和顾雏军,在顾看来,这主要是因为时任广东证监局局长刘兴强背后使坏。顾雏军表示,通过可靠消息知晓,刘兴强当时压迫海信,要求他们写信举报顾雏军。受各方面影响,海信最后同意这么做。 陈有西强调,顾雏军案完全是无罪的,靠原有的证据就可以证明,目前已经掌握在顾案中所牵涉官员的违法证据,目前不方便公开,顾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择机会再向有关部门反映。据和讯网了解,5月23日上午,顾雏军将向广东省纪委实名举报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 顾雏军现身广州喊平反神秘人士现场发材料唱反调2013年05月22日2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顾雏军与其律师陈有西在广州举办记者见面会。 龙宇阳 摄
顾雏军在记者见面会上 龙宇阳 摄
中新网广州5月22日电(记者索有为)格林柯尔原创人顾雏军在22日上午到佛山中院参加广东格林柯尔财产分配听证会后,下午转道广州办记者见面会,声称将向最高法院进行申诉,为其因刑事案入狱平反。有未公布身份神秘人士则在见面会上向现场记者派发了国务院在2007年维持证监会对顾雏军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的最终裁决书,大有打擂台之势。 当日下午,约30名媒体记者参加了顾雏军个人举办的记者见面会。顾雏军在见面会上出示了他向佛山市中级法院提交的《严正声明》。声明称,顾雏军和广东格林柯尔只接受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会议所做出的关于此笔7.37亿元冻结现金的分配方案;顾雏军和格林柯尔旗下的所有公司(包括广东格林柯尔)不欠科龙任何债务,而且科龙公司至少欠格林柯尔旗下公司4.87亿元债务。他说,民事案件并不是他所看重的,现在他要做的是为自己的刑事案“平反”,并请来知名律师陈有西为其申诉。 据悉,顾雏军的格林柯尔公司在2001年10月以5.6亿元收购科龙电器20.6%的股权,之后顾雏军以每隔半年的频率,先后收购了吉诺尔、美菱、亚星等。2005年4月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省证监局联合调查格林柯尔系的四家上市公司。2005年9月顾雏军被捕。2009年4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决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 顾雏军于2012年9月提前出狱后否认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所有罪名,为自己“喊冤”谋求“平反”。 律师陈有西称,顾雏军可以丧失科龙和格林柯尔,但他需要他的清白。陈有西表示将直接向最高法院进行申诉。 有趣的是,有人在见面会上向现场记者派发了文件名为国复【2007】号17号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该裁决书对科龙前任董事长顾雏军、财务部副总监晏果茹不服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最终裁决,维持证监会作出的上述行政决定。 证监会认定,科龙2002、2003、2004年年报中通过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虚增利润;科龙2003年报中,现金流量表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科龙未披露2002至2004年会计政策变更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销商品等关联交易事项;顾雏军在科龙实施上述各项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实施了组织领导策划指挥等活动。 国务院裁决认定,中国证监会对顾雏军、晏果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而记者当日通过佛山官方部门获得的一份顺德区政府上报材料称,科龙公司的风险处置是在国务院、广东省政府的指导下进行的,2005年7月,国务院召开处置科龙经营风险专题协调会,并于当年8月同意海信空调出资收购方案,2006年3月,国务院再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完成股权过户。材料表示,鉴于为了保企业、保品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政府以大局为重提出了垫付方案,即按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最大值9亿元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广东格林柯尔债务,其中海信空调支付6.8亿元,2.2亿元由顺德区政府安排垫付,当时,顾雏军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向顺德区政府偿还该垫付款。随后,广东省政府牵头完成了股权重组手续。 (责任编辑:Newshoo)
律师称顾雏军无罪:
政府过失不应该归咎于企业
2013年05月22日 16:05 来源:金融界网站 顾雏军及律师陈有西出席记者见面会 金融界网站讯 5月22日格林柯尔听证会上午在佛山中院结束后,顾雏军下午在广州携其律师陈有西再度召开记者见面会。陈有西律师在会议上指出针对顾雏军的三项罪名均不成立。 首先,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源于佛山政府引入顾雏军资金,当时政府为了吸引资金落户,当时给予的条件是3亿现金外加9亿无形资本,但实际上这项举措是与老公司法(无形资产低于20%)是相悖的,而法律规定应该有一个行政信赖原则,政府的过失不应该归咎于企业。 其次,顾雏军所被认定的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罪名亦是莫须有,陈有西认为,当时有人举报科龙为格林柯尔提供了2.7亿美金的担保而未披露,而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确是虚假的,另外对于科龙当时的业绩低迷,未避免ST科龙构架虚假业绩信息一事,指出其压库销售被认定为虚假销售也有失偏颇。 最后对于顾雏军面临的挪用资金罪名,陈有西指出,顾雏军当时的资本是从国外带来的,其原始积累没有问题,而当初格林格尔借给了科龙24亿,最后科龙偿还了21亿的欠款,但是这部分流动资金最后却被认定为挪用,但这实际上只是企业内部资金的正常调配,并未有不妥之处。 相关专题:
顾雏军律师:向最高法申诉 再造一个科龙 同花顺财经讯 从去年9月出狱直接回到北京之后,时隔八个多月后,顾雏军昨天首次重回广东。经过反复权衡,他最终决定亲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分配他及旗下格林柯尔公司财产的听证会。而四年前,正是佛山中院判定兼任内地、香港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顾雏军为集三桩经济犯罪于一身的阶下囚。
5月22日上午佛山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涉案财产分配进行听证。在听证会上,顾雏军表示不承认法院判决,拒绝在执行文件上签字。 顾雏军下午在广州携其律师陈有西再度召开记者见面会。陈有西律师在会议上指出针对顾雏军的罪名均不成立,原审确属冤判。将为其依法提出申诉。陈有西认为这个案子只要稍微实事求是地看,都是很简单明了的。他表示准备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平反。 同花顺(300033)财经认为,作为曾经红极一时的企业家,顾雏军经历牢狱之灾后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并且旗帜鲜明地举报四名官员,包括前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等。对于此事相关部门一定要给予澄清,不能让企业家无辜受冤,也不要让政府官员名誉无辜受损,如果真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事件回顾 顾雏军于2001年走进公众视野,2001年10月31日,格林柯尔公司以3.6亿元收购科龙电器20.6%的股权,成为这家国内制冷家电龙头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之后顾雏军以每隔半年的频率,先后收购吉诺尔、收购美菱、收购亚星等,迅速打造了一个庞大的格林柯尔系。 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一场声势浩大的“郎顾之争”由此展开。 2005年4月4日,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省证监局联合调查格林柯尔系的ST襄轴、亚星客车(600213)、美菱电器(000521)、科龙电器四家上市公司,由证监会稽查部门主导的20多人工作组正式进驻科龙展开调查。 2005年9月顾雏军被捕。 2009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决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 2012年9月,顾雏军提前减刑出狱,马上为自己“喊冤”,称格林柯尔没有侵占科龙的资金,并否认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所有罪名,同时,他还举报了范福春、郑少东、陈云贤、刘兴强四名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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