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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表态保障律师权利:先让律师进法院门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3 16:13:39
河南高院院长表态保障律师权利:先让律师进法院门原标题: “律师难进法院门”,这问题得解决 座谈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就保障律师权利表态: 张立勇还要求,“相互监督,建立律师评价法官机制”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刘婷婷 阅读提示| “律师连法院大门都进不来,还咋给当事人打官司,‘脸难看,门难进’问题我们一直在说,到现在问题仍解决不了。”昨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等进行交流。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我们要先把律师进门难这个问题给解决了。 表态 “先把律师进门难问题解决了” 座谈会主题围绕如何“加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避免冤假错案等方面进行沟通和互动。我省律师界代表王京宝、陆咏歌、李煦燕等20余位律师应邀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省律师协会会长王京宝认为,律师应准确定位,协助法院共同履行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他们还就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代理权;如何建立完善法官和律师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等亟须完善的问题提出了中肯意见。 在座谈中,很多律师提出在诉讼中,进法院的门程序太麻烦。对此,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律师连法院大门都进不来,还咋给当事人打官司,‘脸难看,门难进’问题我们一直在说,到现在问题仍解决不了。不能说这是小事,连律师进法院的大门都困难,咋给当事人打官司维权。今天就先把律师进门难的问题解决了。” 要求 相互监督,建立律师评价法官机制 张立勇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法官与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迫切需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张立勇从推动法治建设的高度,肯定了律师在推进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并就如何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一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人身权、发表辩护代理意见权、会见权和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二是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工作中互相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完善相互监督机制,确保廉洁司法,加强支持合作,确保公正司法;三是创新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律师评价法官机制、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律师参与调解制度、尝试建立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等。线索提供乔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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