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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现诉讼奇景,“聂树斌案”部分证据首曝光引发休庭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6-26 12:55:43

南都讯 昨日,“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在河北省邯郸市中院受审,这是该案二审延宕6年之后的再次开庭。在昨日的庭审中,出现了中国诉讼史上罕见的一幕:王书金及其辩护人表示聂树斌所涉奸杀案为王所为,检方对此否认,诉辩双方好像互换了角色。而在庭审质证中,也首次披露了聂树斌案卷中的部分证据材料。辩护人要求休庭查阅材料,得到合议庭同意。

    王书金:人是我杀的

    昨日上午9时,王书金被押进被告席,庭审开始。对于6年前一审判决认定的3起犯罪事实,控辩双方都无异议。王书金在上诉状中提出的自首问题,也在6年前二审第一次开庭时已经审理。

    上诉状中的另一诉求,即王书金主动供述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成为昨日庭审的主要内容。1995年,聂树斌因为被法院认定为该案的作案人,而被判处并执行死刑。

    按程序,王书金首先对该案所涉及的故意杀人事实进行陈述,辩护人、检察员随后也分别对其发问和讯问。该案所涉及的强奸事实属于不公开庭审,昨日尚未涉及。

    王书金向法庭陈述了玉米地奸杀案中的作案过程。辩护人朱爱民律师表示,大量证据显示,正是王书金奸杀了受害人康某。

    检察院:不是你杀的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员发表答辩意见时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该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这些差异集中在被害人康某尸体特征、作案者杀人手段、作案具体时间和被害人的身高等问题。

    检察员还指出,本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王书金供述了案发现场的一些情况,但这“不足为奇”。因为案发时,王书金正在附近工地打工,工地距现场不足150米。王在打工期间中午不休息,常在周围转悠,对周边环境比较熟悉。案发后,警方曾找过王及其工友了解情况,勘察现场时又有不少人围观。所以,王书金对现场的供述“不足为奇”。

    律师要求休庭

    在庭审中,检察员出示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最初报案记录、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据检察员称,这些材料都来自聂树斌案卷宗,从河北省调查组处获得。

    这些材料显示,被害人康某尸体长度152厘米,被发现时,脖子上绕有一件花衬衣,全身未见明显创口及骨折,符合窒息死亡。

    在见到这些证据后,辩护人朱爱民表示,这些新证据他是第一次看到,同时质疑这些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其证明力,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

    11时左右,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辩护人请求,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庭辩

    检方出示新证据为王书金“脱罪”

    公诉方河北省检察院举出大量新证据,指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

    疑点1:被害人尸体是否有衣服?王书金当庭陈述时回忆说,自己作案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身体是光着的,自己还顺手拿走了被害人的连衣裙。公诉方则出示了“1994年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足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

    疑点2:被害人如何死亡?“强奸后,我跳起来跺被害人的胸部,跺了好多次,听见被害人骨头咯嘣地响,我觉得肋骨都骨折了。”王书金说。公诉方出示的法医鉴定结果却认为,该案中被害人尸体除颈部有花衬衣缠绕外,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

    疑点3:被害人遇害是什么时候?王书金称作案时间是在中午一两点钟。公诉方出示的被害人同事证言显示被害人下午5点下班以后才遇害。

    疑点4:王书金称,被害人的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尸检报告称被害人身高1米52,但王书金身高1.72米,双方身高差距很大。

    聂树斌母亲质疑检方证据

    昨日庭审结束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走出审判庭,向围上来的记者大声质疑检方证据造假。据她称,1994年,办案警察拿着一件长袖花衬衫让她辨认,在昨天的庭审上,展示的却是一件浅色的短袖衬衫。但这个质疑目前尚无法证实,只能待证据材料更充分更直观地披露,才能解决。

    聚焦

    “聂树斌案”离彻查还有多远?

    王书金辩护人庭审后答记者问

    昨日中午,离开邯郸市中院后,律师朱爱民召开了一个小型的新闻发布会。他表示,“聂树斌案”卷宗部分证据材料在庭审中第一次见光,“是一个意外的欣喜”。下一步,他将向河北省高院要求调阅聂案全套卷宗材料。

    不得不要求休庭

    庭审前一天,朱爱民被问起,聂案卷宗材料是否会在庭审中曝光质证时,他认为可能性很小。更大的可能是,王书金案被裁定发回重审。

    昨日,当检方展示聂案当时的报案记录、受害人家属的证词、受害人尸检报告和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后,朱爱民一来感到“意外的欣喜”,二来发现了这些证据材料很有问题。

    首先,它们都为复印件,据检方称从河北省调查组处获得。“先不说调查组的合法性和法律地位,无论民事还是刑事官司,我们都会要求提供证据的原件。”没有原件,对证据的真假就无法鉴别。

    同时,上述材料显示聂案案卷做得非常粗糙,朱爱民称之为“先天不足”,不合形式要件。在尸检报告上,两个法医一个有签字无章,一个有章无签字,且章也为私章。在现场勘查笔录中,居然连方位示意图都没有。

    更有一个原因,让朱爱民不得不要求休庭。检方在庭审前,既没有就上述新证据与辩护人沟通,也没有提交法院供辩护人查阅。“律师连阅卷的时间都没有,如何质证真假?”

    朱爱民表示,他将向河北省高院要求调阅聂树斌案的全套卷宗。8年来,因为河北省高院一直没有接受聂家的申诉,所以代理律师至今无法阅卷。

    王书金记忆疏漏可理解

    昨日庭审上,控方检察员提出四个疑点,否认王书金是聂案真凶。庭审后,朱爱民对上述疑点回应称,王书金犯过多起强奸、杀人案,加之被河南警方控制时,距离其供述奸杀康某的时间已超过10年,一些记忆的疏漏完全可以理解。但可以确信的是,王书金交代该案,没有任何外来压力。除了聂树斌案,该地区在该时间段并未发生其他同类案件。

    对检方所称王书金对案发地的熟悉,朱爱民称案发时,王书金已不在当地工地上安装暖气,警方确实找他调查过,但并未列入排查对象。

    聂案复查未有期

    昨日,朱爱民再次强调,王书金自供为聂案真凶,并非为了减轻罪责。作为刑辩律师,他没有任何理由指控当事人多犯了什么罪,然而,他必须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承担自我罪行的意愿。

    昨日庭审,聂树斌案卷宗部分材料首见天日,辩护人又将要求调阅全套卷宗,被很多人称为聂案真相大白的曙光。对此,朱爱民再次提醒两案是有事实上的关联,但在司法上却是独立的。聂案复查,还得履行其自身的司法程序。

    接下来,更严峻的一个问题是,朱爱民调阅聂案卷宗的要求,会不会被河北省高院批准?

    2005年1月,曾从河南带回王书金,带领其指认案发现场的广平县警方人士,被认为可以提供更多更有力的证据。但现在,他们保持沉默。昨日,朱爱民表示,鉴于这些警方人士曾遭遇到的压力,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要求这些人出庭作证。

    本版文字:综合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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