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首页 > 热点关注

驱逐律师即是踏上徇私枉法的不归路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3/21 16:33:32

驱逐律师即是踏上徇私枉法的不归路

文/谭敏涛

两会结束之际,吉林王刚等人涉黑案318日再次开庭审理,戏剧性的一幕是,法庭审理过程中接连出现了多起律师权益被侵犯事件,从各律师的微博披露情况来看,主要有:对律师提出要求公布延期审理的法律文书不予理会、对律师提出合议庭成员回避没有请示院长、开庭前三日没有提前通知辩护律师、合议庭变成了独任制审判、被告人被带出法庭后法庭继续审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启动受限、对被告人明显的遭受刑讯逼供不予理会、纵容公安人员在办案基地违法审讯、限制律师庭上发言、干涉律师行使辩护权等等,更为可气和可恨的是,当有律师要求庭上发言,法官不予许可,在律师再三要求要求发言后,法官反倒据此将律师驱逐出法庭,这在中国司法史上又创造了一朵奇葩。

 

只是,王胜俊同志已不再担任最高院院长,司法也不应继续裸奔而不顾正义防线,也不应再坚持三个至上而割裂法律,更不应甘受行政权染指而罔顾司法公正,理应回归到司法公正和中立的本义中去。而之前我一直认为,中国的多数法官都是秉持公正理念的,而且,他们骨子里都想依法独立审判,只是在现有体制限制下,他们公正和独立审判的一厢情愿难以撼动行政权的对抗和染指。而今,在我见识了一些法官在司法擅断和滥权的道理上越走越远,方才发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官本性里就有做权贵走狗的秉性,他们手握司法大权的目的只在于服务权力,而不是秉持公正,这样的法官手握司法权听从于权贵指令,以司法的幌子行构陷他人之能事。他们开庭的目的只在于完成权贵交付的任务,而不在于切实保障每一位被告人以及辩护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让有罪的人罪当其罚,让无罪的人罪不可罚。

 

而当一个庭审试图要完成权贵交付的任务及命令,这样的庭审便妄图限制律师辩护,而且极力反感律师真辩和敢辩。本身,公诉人和法官都是在演戏,他们怎能容忍律师真辩和敢辩呢?他们开庭审理的目的只在于完成一个既定任务,然后再向主子交差,而后主子再给“赏钱”。以司法权的名义构陷主子反感的人,这是他们手握司法权的目的,也是他们讨好主子的工具。如此,他们才能讨得主子欢心。但是,司法的正义却葬送在一群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的人手中。

 

在行政权的命令之下,我们便见识了法庭又在驱逐律师?法官又在怒斥律师?司法又在打压律师?缘何,一个理应坚守公正的地方要侵犯律师权益?缘何,一个本该主持公道的法院要将律师驱赶出庭?缘何,一个最应恪守正义的法官摒弃了司法良知?当一位法官害怕律师辩护,当法官驱逐律师出庭,当法院侵害律师辩护权,这样的庭审就是徇私枉法的前兆。缺失了律师和公诉人的对抗,摒弃了律师和公诉人的辩论,限制和排除了律师的辩护,这样的庭审,于法官而言,不仅难以查明事实真相,更容易造成自身的认知瑕疵从而酿成违法裁决,进而为徇私枉法埋下伏笔和隐患。但从法官的庭审表现来看,法官在本案中本就没打算依法和独立审判,所以,便有了法官甘受权力染指的恶果出现,而驱逐律师便是一例。

 

如果,一个庭审连律师的合法权益都保障不了,一个庭审时时处处都在限制和打压律师辩护,这样的庭审,与其说是开庭,不如说是开中国式会议,除了一片和谐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意义。或许,法官内心想着庭审能撇开律师辩护更好,他们公检两家随便一配合,被告人便被收监,这样,他们的任务即宣告完成,也就可以据此向权贵献殷勤,岂不知,当有一群律师死磕司法机关的违法办案,当有一群律师向违法裁判发起控诉,当有一群律师不畏强权的淫威而披露木偶审判背后的黑手。我深知,这个国家的司法还有戏,还有一丝希望,还有一丝光芒,当司法渐趋走向法律至上的要义,当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到死磕公权力违法的队伍,任何妄图构陷他人违法裁判的庭审都是在涉嫌犯罪。我不相信一些人能一手遮天!也不相信两会后司法还会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更不相信司法正在遭受一些人的摧残却无人理睬?公正的庭审,理应两造之间,控辩平等,法官居中裁判,缺失了任何一方,都是对正义的侵蚀。当法官将律师驱逐出庭,她便是为自己涉嫌犯罪埋下隐患,当法官限制律师辩护,她便是走上了徇私枉法的不归路。而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严惩虽有些远,但我们等得到。

上一篇:灭门血案 终极辩护——无罪释放
下一篇:唐庆南无罪辩护的法宝:专家论证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